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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中国-东盟)数实产业融合发展平台项目(项目编号:07-15-04A-2025-D-F-E32391)招标公告
2025-11-25
项目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宁(中国-东盟)数实产业融合发展平台项目,招标人为 南宁轨道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项目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宁(中国-东盟)数实产业融合发展平台项目

1.2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1.4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南宁(中国-东盟)数实产业融合发展平台项目,包含平台云底座、数据中台、支付中台、金融赋能中台、业务中台、产融智能运营中心、产融平台统一门户、B2C平台、B2B政企数智采购系统、B2B供应链大宗交易系统、B2B跨境交易平台、B2P全渠道管理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农贸管理平台、供应链管理平台、溯源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市场洞察分析平台系统、南宁电商大数据系统、业务策划、其他配套以及服务等模块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1.5招标上限控制价:本项目含税招标总控制价为12821万元。其中项目一阶段含税控制价为10081万元,二阶段含税控制价为2740万元,硬件含税控制价:242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1.6工期要求: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外部协作条件,结合项目特点,南宁(中国-东盟)数实产业融合发展平台项目整体上拟分二阶段建设:

(1)第一阶段计划建设期限:自招标人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线; 

(2)第二阶段计划建设期限:自招标人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9】个月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启动建设,乙方于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建设上线;若甲方未在前述时间内通知启动建设的系统模块,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3)年度服务期限:根据各模块建设的实际情况,由甲方按需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乙方30天内到位提供服务,乙方人员到位后开始提供服务之日起为期1年。

整体项目可按运营计划采用分模块上线、分模块验收、分模块运维的模式

1.7本项目采用模块化实施,各系统模块自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为质保期,硬件设备质保期为3年,软件类质保期为1年。

1.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投标人或其他组织。

2.2资质要求:无要求。

2.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云计算数据中心类(软硬件交付)或数字化营销类(会员、营销等软件交付)或线上交易平台类(B2B、B2C等软件交付)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服务业绩。如无上述三类项目的服务业绩,需至少具备1个其他信息化软硬件系统集成类单项目合同金额7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服务业绩。以上业绩要求均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佐证。

2.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系统或设备重大缺陷质量事故;

2.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以下任一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25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2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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