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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国土资源局珲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招标公告
2017-08-22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珲春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珲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珲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项目

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0485/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琦、许杨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50785-8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珲春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龙源西街2395号

联系方式:付先生 0433-7512406 133532593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琦、许杨 0431-81150785-800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珲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珲春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珲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项目

2.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0485/15

3.采购内容、预算、供货及付款: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供货期

付款方式

根据延边州国土局的工作安排,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开展调研,收集资料,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测算,完成符合技术规程要求且符合地方实际情况、具备较强可操作性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并协助开展征地区片价成果验收、公示和发布

(详见技术参数)

38(该预算包含一切费用)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成果报批工作

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吉财采购[2008]3号文件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合法资格条件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投标人须具有基准地价、征地区片价、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开发区评价等相关工作的业绩,熟悉土地管理领域业务技术,投标人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队伍、经验、技术和装备。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08月22日—2017年08月28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信誉情况)(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年)(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2016年整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2016年整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4年、2015年、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供彩色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于2017年08月22日—2017年08月28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500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珲春市新安路889号)。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700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集采招标网、珲春示范区网(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栏)、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珲春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 0433-7512406   手机13353259399

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龙源西街2395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闫琦、许杨

电话:0431-81150785-8003                                    

2017年08月2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吉财采购[2008]3号文件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合法资格条件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投标人须具有基准地价、征地区片价、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开发区评价等相关工作的业绩,熟悉土地管理领域业务技术,投标人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队伍、经验、技术和装备。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2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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