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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大屏幕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1-27

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大屏幕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大屏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MGL202511001

2、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大屏幕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4250.00元

最高限价:17425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大屏幕采购项目

174250.00

17425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公安处大屏幕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三年;

(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中弘中央广场A座1407室。

3.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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