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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主楼塑钢窗局部更换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2025-12-01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主楼塑钢窗局部更换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主楼塑钢窗局部更换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主楼塑钢窗局部更换工程(二次)

2.2 建设地点: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院内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主楼塑钢窗局部更换工程

2.5计划工期:工期15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187073.09元。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相关投标均将无效。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

1)承诺保证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若出现非采购人责任的任何问题导致未能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2)承诺保证安全监督人员施工期间全程现场监督,施工期间保证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3)承诺有自我协调能力,并且能自行与相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协调解决本项目相关问题,若履约期间出现非采购人责任的任何问题导致工期进度延误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诺服从采购人及现场监理(若有)协调、管理,若出现不服从协调、管理的情况出现的所有不良结果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5)承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要求配备,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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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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