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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机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12-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机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S-QCCF-H-2025-1033

 

一、采购条件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机配件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S-QCCF-H-2025-1033)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机配件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机配件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6个月

6、预算金额:570000.00元(含税)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4、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5、供应商近年内(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7、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或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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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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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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