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冶五公司宁夏银星煤业银星一井14采区回风斜井施工线路井巷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0-ZB0074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九冶五公司宁夏银星煤业银星一井14采区回风斜井施工线路井巷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招标项目编号: 0120-ZB0074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九冶五公司宁夏银星煤业银星一井14采区回风斜井施工线路井巷工程项目劳务分包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概况: 14采区为银星一井矿井首轮接续采区,位于井田东南部,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为5.203h㎡,煤层埋藏浅,大部分位置煤层倾角小于25°,采区内12煤和18下煤,煤层厚度分别为3.35m和2.82m,均为全区可采煤层。该工程包括14采区回风斜井、14采区回风联络斜巷、18下煤回风上山、+950m运输石门、+1062m水平轨道石门。
2.4项目地点: 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
2.5招标范围: 包括14采区回风斜井、14采区回风联络斜巷、18下煤回风上山、+950m运输石门、+1062m水平轨道石门。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的煤矿施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7年以来,承担过(含在建)类似工程至少 1 项。
3.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应具备上岗证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提供2017年-至2018年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6 信誉要求: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证明,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无生产事故人员伤亡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失信事件;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http://zxgk.court.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检索结果为准。
3.7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需提供执行劳务与实名制管理承诺函。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能力,同时近三年(2017 年至今)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且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0-07-01 09:00——2020-07-08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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