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油工程-天津LNG二期接收站项目-穹顶、单轨型钢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 货物名称: | 穹顶、单轨型钢 |
| 交货期: | 分两批交货,详见项目概况。 |
| 数量: | 穹顶型钢(S355J2):2426.916吨;单轨型钢(Q355B):156.097吨。 |
| 交货地点: | 天津LNG二期接收站项目现场 |
| 项目概况: | 1. 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LNG)二期项目接收站EPC总承包工程位于天津港南疆港区。项目是在一期工程预留区域内进行的扩建,其主要功能是增加LNG接收站的储存容量和外输能力。储罐工程包括6座22万方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储罐和相应配套设施等工作内容。 2. 本项目为天津LNG二期接收站项目6座22万方储罐用穹顶型钢和单轨型钢。 3. 供货范围:包括产品的生产制造,包装、运输、检验、证书及相关服务。 4. 交货期:第一批:前四个储罐所需穹顶、单轨型钢,2020年09月15日前;第二批:后两个储罐所需穹顶、单轨型钢,2021年04月15日前。 |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市南疆港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货物的合法唯一正式授权; (2)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以上需授权货物仅指穹顶型钢,单轨型钢不需要取得制造商授权。 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证书要求: 2.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3、业绩要求 3.1、 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并提供至少1项应用于国内LNG储罐的S355J2材质穹顶型钢的供货业绩。 3.2、投标人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相关技术附件。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双方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规格、尺寸等,如销售合同无法体现,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上述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6月30日到2020年07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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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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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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