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戊烷采购(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51209
正戊烷采购(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正戊烷采购(二次)。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合同履行期限内预计使用量为150吨,具体送货数量以订货通知为准。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单价限价为7,700.00元/吨,总价限价为115.5万元。(价款包含货款、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履行期限内预计使用量为150吨,具体送货数量以订货通知为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正戊烷采购(二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合同履约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3 交货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合法授权书。
(2)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须承诺:①本次响应提供评审资料全部真实准确;②无条件保证 24 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采购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供应商资格;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供应商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9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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