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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司青松库车矿业大平滩煤矿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6-30
新疆公司青松库车矿业大平滩煤矿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青松库车矿业大平滩煤矿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3672,招标人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平滩煤矿位于库车市以北直线距离61km、公路里程约100km处,属于库车阿艾矿区,行政区划属库车是阿格乡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240万吨/年。本矿井轨道运输方式为平硐加斜井运输方式,暗副斜井坡度为20°,轨距为900mm。副平硐主要担负本矿井材料、设备辅助提升任务,井筒长度 2100m 左右,井筒坡度 3‰,井筒内铺设双道。副平硐及井下底车场辅助运输设备选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CTL5/9GP型6辆,CTL8/9GP型3辆,具体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

2.4交货地点: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平滩煤矿(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格乡库孜翁牧场100号),落地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B、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提供证件原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须有所投标的物(CTL5/9GP型和CTL8/9GP型)的供货业绩;应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其中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并提供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设备到货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供货的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07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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