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PVP K90生产用粉碎系统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GXM--2025121207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PVP K90生产用粉碎系统项目采购,采购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诚邀请合格报价人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聚维酮车间 PVP K90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干燥后需进行粉碎,现需采购PVP K90粉碎系统一套,粉碎系统需满足GMP质量体系认证规范要求,物料粉碎在低温无尘环境进行,要求全流程自动化,提升生产效率、产品纯度及操作安全性,降低粉尘污染风险。 2.2 物料特性:该物料粘度大,高温易降解,导致分子量下降不合格,需严格控制粉碎过程温度在15-35℃,其他参数详见供货要求。 2.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肥东县撮镇东3公里处),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4采购范围:含项目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含出厂/性能验收)、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含人员培训、GMP 合规性验证支持,协助编写 IQ/OQ/PQ 方案及 SOP操作规程)等; 2.4.1采购范围清单
2.4.2 材质要求需满足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电气仪表材料需满足Ex tD A21T4防爆环境要求;所有设备与物料接触主体部分、洁净区外壳采用SUS304,表面处理内表面抛光≤0.4um,外表面≤0.6um,焊接口≤1.6um; 2.4.3本项目供货范围包含招标文件列明的全部设备、辅件、技术服务及相关文件,报价人可根据 PVP K90 粉碎系统的产量、质量要求及 GMP 合规、粉尘防爆等核心需求,补充必要的配套设备或部件,确保整套系统完整可用、性能达标。 2.4.4 交货期:3个月内,厂家可自报最短供货周期。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需具有 1 份合同金额 2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药精细化工领域粉碎系统或符合GMP要求粉碎设备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需体现签订日期、合同金额、设备类型、签字盖章、体现医药精细化工领域粉碎系统或 GMP 合规粉碎设备等关键页,如合同复印件不能体现,可附业绩单位的证明资料佐证); 3.5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由评审委员会统一查询); 3.6报价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报价人黑名单(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由评审委员会统一查询);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报价。 注:报价人对上述资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询比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报价人提供纸质询比文件。询比文件发售日期为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5日。 4.2 凡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报价人,均须先在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凭账号登陆进行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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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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