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机场集团支线机场安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521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机场集团支线机场安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总投资1324万元,资金来源为民航发展基金1080万元,抚远市安排财政资金11万元、五大连池市安排财政资金29万元、加格达奇区安排财政资金3万元,其余由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机场集团支线机场安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机场集团支线机场安检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购置支线机场货邮X光机5台、托运行李双视角X光机4台、托运行李单通道双视角X光机3台(含1台超规行李托运)、旅检双视角X光机3台及配套设备安装、调试。购置支线机场爆炸物探测仪合计6台,含设备安装、必要接线、调试。
注:(1)牡丹江机场:采购安装旅检双视角X光机2台、托运行李双通道双视角X光机3台、托运行李单通道双视角X光机2台。
(2)佳木斯机场:采购安装托运行李双通道双视角X光机1台、货物邮件双视角X光机1台。
(3)黑河机场:采购安装货物邮件双视角X光机1台、爆炸物探测仪1台。
(4)伊春机场:采购安装货物邮件双视角X光机1台。
(5)抚远机场:采购安装货物邮件双视角X光机1台、旅检双视角X光机1台。
(6)五大连池机场:采购安装货物邮件双视角X光机1台、超规托运行李双视角X光机1台、爆炸物探测仪4台。
(7)加格达奇机场:采购安装爆炸物探测仪1台。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货物到场及安装工作并调试合格。
2.4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X光机
第二标段:爆炸物探测仪
投标人可以对两个标段兼投且可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授权2家及以上代理商或制造商与被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将导致其同时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产品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
注: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函扫描件或复印件,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或信誉要求截图。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提供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另将通过“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查询,不得存在上述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8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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