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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拱胀演变规律及养护处治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委托)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2025-12-09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拱胀演变规律及养护处治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委托)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拱胀演变规律及养护处治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委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拱胀演变规律及养护处治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项目研究背景及目标:

在内蒙古自治区荒漠戈壁盐渍土以及一些炎热和温差大的地区内,修筑的高速公路(如G7京新高速公路K1404+600~K1823+200段公路)在养护过程过程中发现路面频繁出现一种特殊的路面病害形式: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沥青路面的横向拱胀。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发生横向拱胀路段路面拱起高度最大达20cm,且间隔一定距离会出现类似“天然减速带”的病害现象,危及行车安全,严重影响了路面的使用性能和服务寿命,制约了当地交通运输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目前针对沥青路面拱胀病害国内外并未形成行之有效的养护处治方法,对轻微拱胀病害多采用“应急式”局部铣刨处理;对严重拱胀病害一般采用开挖切除后回填沥青混合料处理。然而,经过2-3年运营发现,在原有路面拱胀处仍会产生新的拱胀,且会诱发路面大面积破碎,严重制约了道路通达性能的发挥并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目前沥青路面拱胀存在三大瓶颈问题:(1)拱胀分布和发展规律认知不足:拱胀分布及其随时间发展的规律尚未明晰,缺乏对拱胀演化规律清晰的认识,导致处治策略难确定;(2)处治技术缺位:现有工艺无法抑制基层膨胀源,病害修复后在短时间内反复发生,导致处治目标难实现;(3)处治成套技术缺失:国内外尚无针对荒漠戈壁环境的系统研究和拱胀处治技术,养护管理存在盲区,导致处治工艺难规范。

基于此,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内蒙古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拱胀演变规律及养护处治技术研究。预期探明水稳碎石基层产生拱胀的发生发展规律,开发新型路面拱胀处治用高性能沥青胶结料及抗路面拱胀沥青混合料,建立完整技术体系,为高等级公路的安全畅通和长效服役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更好更快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通过询比采购确定1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工作要求

2.1 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

LQLMYJ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拱胀演变规律及养护处治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委托)服务采购项目

1.通过室内试验,分析热-盐耦合作用下在役高等级公路水稳碎石基层拱胀规律,包括热-盐耦合作用下水稳碎石基层膨胀特性分析、水稳碎石膨胀力特性分析、基层膨胀与路面拱起关联特性分析;

2.通过室内试验及模拟,开展路面拱胀处治用高性能沥青胶结料及抗路面拱胀沥青混合料性能测试;

3.在役公路沥青路面拱胀病害处治设计方案研究。

2.2服务期

服务期:供应商应在2027年10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b、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供应商不得违反《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g、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

h、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罚、尚未整改完成;

i、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j、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或者节能目标要求;

k、未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l、当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不达标;

m、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开环境信息;

n、具有其他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中招联合平台出具的围串标分析结果,经评标委员会仔细甄别,若投标文件存在同一IP或同一硬件特征码或同一上传硬件信息等情形则视为围串标情形,招标人将存在围串标情形的单位否决其投标。

关于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定如下:

1.视为围串标。在开、评标过程中,经确认存在列下列围标、串标行为的,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直接列入“蒙通养护”黑名单,为期两年。

2.疑似围串标。对于疑似围标、串标行为(如工商局注册邮箱手机一致,同一作者等有确实证据的),将提交评标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以最终裁定是否作否决投标处理。

3.视为串通投标的具体情形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修改、加密或上传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记录的网卡(MAC)地址、中央处理器(CPU)序列号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电子资料、电子签章)相互混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4.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供应商应先在平台(/)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发布的所有项目,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

5.2 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5.3平台下载费4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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