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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导视标识系统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25-12-16

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导视标识系统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计【2020】529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19-410172-84-01-067640,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导视标识系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导视标识系统工程

2.2项目编号:【HXZB】20251122

2.3项目地点: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盏街以北、莲花街以南、创新大道以西、翠柏路以东区域,中间由市政道路红梅街分为南北两个院区。

2.4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128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15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1229平方米。

2.5合同估算价:1840984.76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配合施工总承包人创建“中州杯”工程。

2.9计划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单位员工,在投标企业已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近期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至少应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2、2023、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如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2 其他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指2022年01月0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年(指2022年01月01日起)投标人有“单位行贿犯罪”,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如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提供的截图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权变更信息)。

3.6.2 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05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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