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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17

2026-2027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NJJC-2025ZB1212)

玄武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6-2027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5ZB1212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主要包含南京市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建筑材料、桩基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原材料、构配件的监督抽检服务,按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以满足工程质量评定的需要。(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半年(2025年6月-2025年11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2025年6月-2025年11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半年(2025年6月-2025年11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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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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