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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司国能神华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标识牌增补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5-12-18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国能神华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标识牌增补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11858,招标人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神华九江电厂厂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期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2018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2×100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25年10月21日双机投产发电。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 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的设备标识牌,前期已完成采购。为满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现需对标识牌进行增补采购,具体范围包含设备标志标识(含管道标识、阀门标志)和安健环标志标牌(安全标识、线型标识、交通标识等)、安全警示线、构建筑物标识及其他现场展示牌等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提供脚手架材料及负责脚手架搭拆)与二维码的技术服务。

合同以预估采购数量、合同总金额、合同交货日期为终止条件,三个条件达到其中一个即本合同终止。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起6个月完成供货安装。

交货地点: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库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标识牌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供货合同内容须包含管道标识牌或阀门标识牌或安全标识牌中至少1项,且单份合同中上述3种标识牌的供货金额累计之和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1张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验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1)开票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30天之前的日期;2)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3)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向前追溯少于30天,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1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23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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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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