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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太原市分行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政府部门合作相关业务采购项目(标段二)公开招标公告
2025-12-1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太原市分行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政府部门合作相关业务采购项目(标段二)公开招标公告

2025-12-17来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委托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太原市分行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政府部门合作相关业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DZBF-GZ-FW-202503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

标段二,与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合作二手房交易过户业务的初审、复审和缴费,抵押登记业务的初审、复审和登记,抵押注销等业务,服务人员34人,年服务费2288472元,服务期限1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 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 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6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2.6.1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对应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2投标人须提供为服务人员缴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8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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