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强路(永平大街-龙城路)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已由卢龙县行政审批局以卢行审项字【2020】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
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自强路为既有城市次干路,南起永平大街,北至龙城路,道路全长1460.5米(道路中线交点间距离)。道路规划红线30米,其中混行车道宽16米、两侧各4米宽人行道、3米宽绿化带。主要改造内容为拆除混行车道原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恢复因改造混行车道而破坏的人行道及路缘石;对既有雨污合流管分流改造,新建D500、D600污水管线,新增D800雨水管线,对原收水篦子进行拆除改造。
2、工程建设地点:卢龙县县城区,南起永平大街,北至龙城路。
3、计划工期:23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1.3 招标范围
按要求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资格要求
1.4.1.1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招标文件的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日08:30时至2020年7月6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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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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