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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昌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莆田联创国际(星领匯)广场运营、管理和服务运营机构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25-12-19
项目公告


厦门昌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莆田联创国际(星领匯)广场运营、管理和服务运营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厦门昌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莆田联创国际(星领匯)广场运营、管理和服务运营机构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E26433),招标人为厦门昌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对莆田联创国际(星领匯)广场商业运营项目的技术顾问服务、运营管理、市场调查研究等服务。

2.2项目规模: 7000000元,另外超额完成经营性净利润目标浮动运营费,投标报价总额不得超过7000000元,每年营业总服务费不超过3500000元。

2.3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服务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3万m²及以上商业综合体商业招商运营管理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2)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6个月内在裁判文书网中可以查询到行贿记录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1218830202512241730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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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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