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28/12万吨/年聚酰胺-尼龙膜项目项目设计、聚酰胺工艺包、聚酰胺关键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25-12-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8/12万吨/年聚酰胺-尼龙膜项目项目设计、聚酰胺工艺包、聚酰胺关键设备,招标人为湖南省广新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8/12万吨/年聚酰胺-尼龙膜项目项目设计、聚酰胺工艺包、聚酰胺关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0664-2540SUMEC8962D                                            

项目名称:28/12万吨/年聚酰胺-尼龙膜项目项目设计、聚酰胺工艺包、聚酰胺关键设备。

项目概述:项目所在地块的土地证面积共约400亩(约26.66万㎡),地块分成聚酰胺和尼龙膜两个区域开发。新建尼龙6聚合装置,总产能28万吨/年;新建 BOPA 膜生产线,合共产能12.5万吨/年。

2.1项目设计

项目设计招标范围:

设计所包含不限于的主要内容有:全厂基础设计和详细设计。(仅不含110KV变电站、BOPA膜生产线设备和工艺、智能立体库设备的设计)。

2.1.1 全厂建筑物设计

全厂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聚合装置厂房、BOPA膜生产车间(三个)、切片仓库、膜成品仓库、辅料库、综合办公楼、辅房、10KV配电房、管控中心、门卫室、机修车间、叉车充电棚、危废暂存间、空压制氮站房等建筑设计。建筑面积:暂定13.5万平方米。

2.1.2 全厂配套设施设计

全厂配套设施设计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界区内建筑、结构、10KV高压配电、低压配电、地上管网、洁净工程、给排水、基坑支护、道路、绿化、围墙、暖通、照明、防腐、保温、安全、消防、防雷、联锁、事故处理、监控、通信、检测及报警、扩音对讲等系统;提供项目范围内的安全、环保、消防、节能、职业卫生设计专篇、抗震设计专篇等内容,深度及文件数量满足项目报批要求;满足政府审批需要的HAZOP分析、SIL等级评定报告、SIL验证报告,数量根据需求提供,包含技术论证的会务与专家等费用;电信专业(含火灾报警、电视监控系统、扩音对讲系统、对讲机信号系统、可燃及毒害气体报警等)的设计在本承包范围,该等专业的采购、安装、调试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指导。分析化验所需的仪器和材料由投标人提供规格、数量和等技术参数,招标人采购、安装。投标人负责提供土建地质勘探平面布置图,招标人负责提供土建地勘资料。

2.1.3 聚合装置及辅助生产设施设计

聚合装置及辅助生产设施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基础及各工序(聚合、切粒、萃取、干燥、包装、回收、添加剂配置、罐区、公用工程)所有工艺、管道、设备、仪表及自控、电气、土建、阀门、管件及支吊架、通风等设计;现场安装的指导、调试和开车的服务、操作和维护人员培训、交付完整的工程文档(包括不限于竣工图、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协助进行性能考核和应用验收。聚酰胺装置机柜间、变配电室设计包含在本承包范围。控制机柜、电气配电柜由投标人提交设计、采购条件,招标人负责采购、安装。DCS、SIS、GDS控制系统由投标人设计。

2.1.4 BOPA膜装置及辅助生产设施设计

配合工艺设计:根据各设备供应方提供的设备图纸及工程设计资料,配套主生产线的设备布置、管线设计及非标设备设计(与主设备紧密联系的架台由设备供应方提供设计图纸)。工艺装置设备本体(如原料输送及处理,挤出、铸片、涂布、纵横向拉伸、牵引及收卷、分切、粉碎、造粒等)不在本招标范围内。

公用工程(空调净化、通风、空压站、冷冻站、水处理、锅炉房、变配电(不含110KV高压)、给排水等)的综合设计。

车间内所有设备的设备基础、地坑、沟道、预留预埋管线、参观通道等设计。

2.1.5 其它工作

①配合招标人进行智能工厂规划方案的设计落地,配合招标人委托的智能工厂规划公司提出的建筑要求以及其它工作(以最终现场确定的方案为准)。

②项目方案的概算编制及施工总承包招标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及配合。

③相关报建工作配合(注:相关报建工作配合是指:协助招标人报建,设计单位负责技术性工作及事务性工作)。

④项目实施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监督(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招标人的要求确定服务时间,在项目实施阶段提供技术指导)。

⑤竣工图审核(本项目的建筑工程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设计单位审核)

2.2 聚酰胺工艺包

工艺包的招标范围:设计基础、工艺说明、物料平衡、消耗量、界区条件表、卫生安全环保说明、分析化验项目表、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建议的设备布置图及说明、工艺设备表、工艺设备、自控仪表、特殊管道、主要安全泄放设施数据表、有关专利和专有技术文件目录、有关专利和专有设备、工艺手册(工艺说明、正常操作程序、开车准备工作程序、开车程序、正常停车程序、应急处理原则、催化剂及化学品装卸、采样、工艺危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环境保护、设备检查与维护)、分析化验手册等。

2.3 聚酰胺关键设备

招标范围:聚酰胺关键设备,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技术规格书》。

2.4 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广新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2.5.工期要求:

①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日起1天内提供初版详勘布点图,15天内提供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包含规划报建所须的海绵城市方案、鸟瞰图、CPI等设计),20天内提供项目单体报建图,105天内提供须满足第三方机构审查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全部施工图,120天内完成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节能专篇,135天内完成聚酰胺安装工程施工图模型审查90%,180天内完成聚酰胺全部详细设计。总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不包含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查时间,若非承包人原因导致设计周期延误的,其工期可顺延。

②聚酰胺工艺包:合同签订日起60天内完成工艺包交付。

③聚酰胺关键设备:合同签订日起365天内所有关键设备到达项目现场(其中,若高速纺聚合反应器为国外制造的设备,其交货期可以延期至455天内到达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

3.2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下列其中一项设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采用国外进口或国内技术的已完工的聚酰胺主装置EPC总承包或详细设计业绩,须提供可判断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盖章页)复印件及能够体现工程产能及技术来源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

(1)具有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职称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并附身份证、前述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项合同额大于1亿元人民币的已完工的石油化工EPC总承包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面页、工程概况页、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页、签章页),合同关键页未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另外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上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须提供其2025年5月至2025年11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5.2设计负责人: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须提供其2025年5月至2025年11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简历表、身份证复印件。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化工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设计负责人业绩: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1项采用国外进口或国内技术且已完工的聚酰胺装置详细设计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业绩,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面页、工程概况页、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页、签章页),合同关键页未体现拟派设计负责人姓名的,须另外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上述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home)中未被列入黑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3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home)中未被列入黑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序号为3.1-3.2的相关材料。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整体应当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序号为3.3-3.6的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3.7.2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3家,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对投标文件盖章;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须报名;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对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4.2地点:登录“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

4.3方式:

4.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