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尽职调查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财务尽职调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财务尽职调查项目
1.2 采购人:辽宁新华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为170万元。其中财务尽职调查项目01包82万元,财务尽职调查项目02包88万元。
1.5 采购项目概况:对华育公司下属102家分支机构进行财务尽职调查,通过本次财务尽职调查审计,全面核查华育公司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内控管理以及潜在风险等,形成客观、准确、科学的尽调报告,为华育公司开展各分支机构统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与专业建议,协助华育公司规避重大风险、保障决策合规高效,为统管工作提供管理建议。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包。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华育公司分支机构进行财务尽职调查审计,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尽调服务,并针对尽调目标公司分别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及《汇总报告》。
《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内容要求:至少包括“第五章 采购需求 四、具体服务内容中10项内容。”
本次采购共划分2个包,供应商可同时兼投2个包,且可兼中2个包。包组分别为:财务尽职调查项目01包、财务尽职调查项目02包。
具体包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案所有工作止(2026年1月31日前)。
2.3 服务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至2025年从事过相关财务尽职调查业务。
(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执业年限在10年及以上(执业年限以注册会计师证书为准);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至少拥有5名注册会计师,至少配备10名专业审计人员。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谈判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08时30分---2025年12月24日16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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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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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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