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调整限制速度改造工程劳务协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二次)
采购编号:SMST-2025-0011
1. 采购条件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调整限制速度改造工程劳务协作项目已由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采购人为内蒙古高速善美生态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中交北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调整限制速度改造工程劳务协作项目。
2.2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具体阶段工期要求按采购人的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采购内容 | 不含税限价(元) | 备注 |
1 |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调整限制速度改造工程劳务协作项目 | 2948080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4质量标准及安全目标
质量标准:满足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格书的各项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业主、设计、监理、项目部的验收管理制度及要求。
安全目标:遏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标零伤亡。
2.5其他要求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即表示已全面认同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一旦成交,成交人在签署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非必要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a、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施工业绩,需提交合同扫描件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如一份合同有多张发票,可提供部分发票佐证业绩即可。
(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b、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f、供应商违反了《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一名。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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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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