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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财经大学工银江财联合创新数据治理(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2025-12-23
项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财经大学工银江财联合创新数据治理(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财经大学工银江财联合创新数据治理(一期)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F-E30529),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财经大学工银江财联合创新数据治理(一期)项目。

2.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F-E30529

2.3招标内容:江西财经大学工银江财联合创新数据治理(一期)。

2.4项目预算金额:260万元。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中标人数量:1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依法免税证明;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禾必密或技术禾必密等事件;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禁入名单中;

3.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效名单以及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

3.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工行有权将其列入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重大影响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9投标人须如实报告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员工直系亲属的任职情况,承诺该事项对参与本次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

3.10投标人须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承诺函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1)若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经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发现,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招标人将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2)投标人中标后不按投标报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有),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3)投标人中标后,在与招标人业务合作过程中严禁参与虚列支出套取费用活动。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223日至2025年1230日17:30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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