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药食同源/营养膳食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配送服务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药食同源/营养膳食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配送服务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 01 月 09 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0250978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药食同源/营养膳食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配送服务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药食同源/营养膳食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配送服务遴选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临床营养科药食同源/营养膳食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配送服务。
4.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4 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4.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4.6 供货期: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接到采购人采购计划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可提供12小时内紧急供货。
4.7 服务期:3年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
3.5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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