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QSZB20251201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1080.00元
最高限价:18108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QSZB202512015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项目 | 181080.00 | 18108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洗碗区、主厨房、面点房、副食库、主食库、排风系统、排污系统、厨房用具等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直至该项目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等。
5.2 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新建食堂厨房设备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直至该项目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等;
5.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
5.4 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5.5 交货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3、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包含: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300元/份,在领取磋商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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