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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能源公司矿井水环境评价报告及环境后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12-25

哈密能源公司矿井水环境评价报告及环境后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公告

项目编号:CCTC3025578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1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能源公司矿井水环境评价报告及环境后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标人为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公布)规定,采掘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生态环境部于2015年10月出具了《关于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南湖矿区西区大南湖七号煤矿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5〕224号),提出“工程每运行5年,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需针对目前存在的矿井水外排问题开展环境影响分析,从而为全面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后12个月

2.4服务地点:大南湖七号煤矿

2.5最高投标限价:2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2项生态环境诊断及整治提升、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等绿色低碳咨询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派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编制主持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00至2026年01月04日17:00。

4.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00至2026年01月04日23:59。

4.4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投标人须在平台上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平台在线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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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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