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关于收购建筑业企业股权项目 | 1 | 项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1基本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营业执照。
(2)股权收购比例为100%;
(3)供应商须为未实体运营的企业,其公司及其股东对外无执行中的案件,未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无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纠纷,股权清晰(无查封冻结)、无债权债务纠纷,无司法诉讼、无对外负债、无劳动争议纠纷,税务正常申报。
(4)供应商须提供《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为全部股东均同意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本次股权转让。
(5)必须确保企业资质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将企业注册地迁移至浙江省内指定地点,同时协助采购人完成注册转移等所有手续。
(6)除上述资质外还有其他业务资质的(若有),应同意将其他资质随本次交易一并无偿转让给采购人。
(7)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2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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