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信息网省中心机房IDC托管(租赁)及机房搬迁服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信息网省中心机房IDC托管(租赁)及机房搬迁服务
二、项目编号:SHYZCG2025-15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25-5500)
三、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信息网省中心机房IDC托管(租赁)及机房搬迁。
四、招标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信息网省中心机房IDC托管(租赁)及机房搬迁服务,主要采购内容为:
- 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IDC机房,包括:提供租赁机柜和可靠的基础配套资源服务(电力系统、制冷、消防、监控等)、运维及管理服务;租赁封闭区域内的72个机柜(62个4kW,5个6kW,5个预留4kW),最多扩充到82个机柜;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加或按周期退租;最大满足10kW机柜需求等;
- 编制现省中心机房(报春路)设备、系统、网络等搬迁方案,提供整体搬迁服务,包括:制定详细搬迁方案(业务系统调研,关联风险分析、搬迁方案设计、搬迁计划制定、设备运输方案、新机房设备布局、综合布线规划、线缆标签设计,数据备份恢复方案、应急方案、搬迁演练等);搬迁方案须通过中邮信科、总行评审;将省中心机房现有各类应用系统所使用的包括且不限于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设备和存储设备等安全稳妥地搬迁至新机房,实现各应用系统在较短时间范围内的平滑迁移;同步配合完成所有通信线路的割接迁移工作。
采购预算为: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IDC机房:443.04万元/年,服务期限8年;机房设备搬迁:200万元。
(1) 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IDC机房;IDC机房交付后60天内完成机房整体搬迁工作。
(2) 交付地点:上海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 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 机柜类型 | 机柜数量(个) | 最高单价投标限价(万元/月) | 合计限价(万元/年) |
1 | 托管租赁机柜(4kw)) | 62 | 0.52 | 386.88 |
2 | 托管租赁机柜(6kw)) | 5 | 0.78 | 46.8 |
3 | 预留租赁机柜(4kw)) | 5 | 0.156 | 9.36 |
合计(万元/年) | 443.04 | |||
序号 | 项目类别 | 服务内容 | 最高单价投标限价(万元) |
1 | 省中心机房(报春路)设备、系统、网络等搬迁服务前期调研、方案编制 | 49 | |
2 | 整体搬迁实施 | 搬迁运输实施 | 91.6 |
3 | 组网连线服务 | 25.85 | |
4 | 网络配置调通现场保障 | 33.55 | |
合计(万元) | 200 |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上海市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投标人须为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若投标人为省级分公司参加,则须提供总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 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及承诺函加盖公章)
- 须提供工信部《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供应商提供的IDC机房须为自有机房,具备自有产权或土地使用权或机房所在建筑的独立使用权(供应商房屋使用期限大于IDC机房租赁期限),自主且独立经营和管理;
- 须具备网络安全等保三级资质备案证明;超过有效期要求提供复测证明;
-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CA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5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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