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主诉系列案件律所选聘(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25G2302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某项目主诉系列案件律所选聘,招标人为北京航天三发高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某项目主诉系列案件律所选聘(重新招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项目主诉系列案件律所选聘(重新招标)。
2.2项目编号:ZC25G230215
2.3招标范围:负责招标范围内的律师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书”。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主诉系列案件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书”。
2.5服务地点:北京、深圳(如有其他地点,以实际需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事务所公章)。
3.3人员要求:
3.3.1团队成员: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团队中的每位成员,均须为投标人的专职律师,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和民商法领域法律服务经验,工作尽职尽责,执业信誉良好(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主办律师: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主办律师不少于2名,主办律师须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买卖、担保合同诉讼或仲裁方面的胜诉案件业绩(提供法律文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资料须包含首页、关键页和盖章页)。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4.1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利益冲突和保密承诺:参与购买标书的投标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得泄露本项目相关信息,且不得接受本案对方当事人委托,为其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8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密级,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密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须提交本单位或分支机构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本人页(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网站打印的合法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9日9:00至2026年1月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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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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