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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芯源创新中心进口贸易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12-29

上海芯源创新中心进口贸易代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芯源创新中心进口贸易代理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芯源创新中心(以下称“招标人”),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上海芯源创新中心以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择进口贸易代理,为上海芯源创新中心提供进口贸易代理服务,中标人数量:2家。上海芯源创新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将进口项目业务自主分配委托给中标供应商。

2.2 招标范围:负责进口设备采购过程中一站式的全流程服务代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3 本项目实施地点:上海

2.4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进口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1.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有关“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或“国际贸易代理”等项目描述;

3.2对外贸易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已在外贸主管部门完成备案的证明;

3.3 海关报关资质:提供在海关备案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由所在地海关加盖海关印章的备案登记回执,证明其具备合法的报关资格;

3.4外汇管理资质:具备健全的外汇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能够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进行合规操作;

3.5银行授信额度:投标人须提供由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证明文件或针对本项目的专项贷款意向书。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的可用部分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6 信用证操作能力:需提供由合作银行出具的证明,或提供近三年为类似设备进口业务开立多笔国际信用证的成功案例合同,以证明其团队具备专业的审证、制单、交单和风险把控能力;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 投标人须具备海关收发货人备案,外汇收支名录登记,电子口岸IC卡等;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半导体设备进口代理服务业绩,业绩以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为准。

3.1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29日9:00(北京时间)至2026年1月4日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台发售。

4.1.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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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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