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宜丰县分公司机关及农村网点职工小家食堂后厨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30来源:采购平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宜丰县分公司机关及农村网点职工小家食堂后厨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宜丰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宜丰县分公司机关及农村网点职工小家食堂后厨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驿大-YZ2025-022-02)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宜丰县分公司机关及农村网点职工小家食堂后厨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2、 采购编号:驿大-YZ2025-022-02
3、 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驿大-YZ2025-022-02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宜丰县分公司机关及农村网点职工小家食堂后厨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 1 | 年 | 预估25.89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服务期限。
(2)采购预算:预估25.89万元,(最终结算以实际发放数量为准)。
4、 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总包采购,即采用一个标包采购。
5、 其他内容:
5.1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服务期限。
5.2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后,合同签订之前需向采购人(合同签订甲方)提交0.3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
5.3付款方式:
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按月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5.4服务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服务需求”。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6.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
6.3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6.5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中标后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投标人逐项出具承诺书】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投标人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
6.7供应商应具有由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经营该项目范围的证照。【供应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纸质版原件备查,电子版许可证提供官网截图】
7、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7.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31日09:00时至2026年01月08 日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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