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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公众号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3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公众号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公众号运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FW2025-130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公众号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公众号运营项目

450000.00

45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运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郑州航空港区市场监管和营商环境”,做好全年宣传工作,宣传内容围绕市场监管和营商环境工作宣传、专题报道、活动跟访、专题访谈、快讯宣传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4、服务周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响应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内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对查询结果留存。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提供承诺函)。

3.9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资料电子版至longhuazhaobiao05@126.com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3.2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联系方式等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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