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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东部新城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设计协作咨询服务单位询比公告
2025-12-31
项目公告


受合肥东部新城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合肥东部新城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设计协作咨询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询比,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应答人参加应答。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04-14-04D-2025-D-F-E36584

2、项目名称:合肥东部新城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设计协作咨询服务单位

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

4、项目单位:合肥东部新城水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确定3家设计咨询服务单位,主要为集团公司承接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的:

(1)市政管道设计和住宅小区的庭院管网、泵房、立管及吊管等设计咨询服务;

(2)承担设计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技术支撑,包括可能产生的测绘、地勘、物探、试验、咨询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单个项目服务费金额不超过公开招标限额。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应答人资格

1、本次询比要求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应答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1)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满足不小于20万平方米。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具有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业绩,包括如下任意一种:

①市政给水厂日供水5万吨(及以上);

②加压泵站日供水5万吨(及以上);

③市政给水(或排水)管道直径400毫米及以上且长度不小于1000米。

注:应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等)。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应答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

(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审委员会不予认可。

(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3)业绩需在应答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总建筑面积或规模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审委员会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③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应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应答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应答人或者应答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应答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选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选人:

1)应答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应答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应答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三、询比文件发售方法

1、请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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