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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关于营业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12-31
项目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关于营业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SZ-19-04A-2025-D-F-E30236C01,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本项目为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关于营业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最终确定2家供应商分别服务多个网点的营业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监理项目工作,中标供应商额度分配按照50%平均分配并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控制,及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工作。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

1.3  本项目含税预算总价为人民币50万元。

1.4  项目的性质: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2.2  投标人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2.3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成立三年以上(截止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2.5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项)近三年(合同日期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大型银行(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交、邮)及十三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信、光大、华夏、广发、平安、招商、浦发、兴业、民生、恒丰、浙商、渤海、农商)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金额不少于2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则以订单日期和订单金额为准,合同项目汇总金额需在2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相关案例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附表标示相关内容(时间以开票时间为准)

2.6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执业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7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招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9  投标人未列入兴业银行黑名单(此项由招标人现场说明)。

2.10 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不存在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不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支付标书费。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1日17时30分至2026年1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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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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