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水加药装置、汽水取样装置设备询比公告
中节能(安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 一、项目名称:炉水加药装置、汽水取样装置设备 |
| 二、项目编号:20200602030107860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安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所属项目名称:安平县垃圾处理发电(PPP)项目 |
| 七、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30%,银行贷款70% |
| (二)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日处理800吨生活垃圾,建设日处理400吨焚烧生产线2条,配一套18MW汽轮发电机组 |
|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安平县垃圾处理发电(PPP)项目汽水取样及炉水加药装置设备供货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装配、试验、运输及设备的交付;对加药装置本体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还包括对设备的安装、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具体参数、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满足安平项目炉水加药装置、汽水取样装置设备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 |
|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日 |
|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安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二路56号 |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设备供货、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2 供应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 供应商2017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日期,投标人具有三个及以上发电类项目汽水取样及炉内加药设备的供货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2.4 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2.52报名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比的报名;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7日 09时3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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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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