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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郑州分行联合收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04

华夏银行郑州分行联合收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委托,就华夏银行郑州分行联合收单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联合收单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数字化经营场景搭建合作、联合收单合作等服务。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4.服务期限: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获批的业务类型、范围等需与分行合作的业务类型一致,业务范围须覆盖分行经营区域;

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服务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4.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4外包服务机构不在我行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中,不属于被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纳入,或其他收单机构向中国银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报送的不良专业化收单服务机构名单范畴;(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

5.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等规定,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的公司运作章程,包括但不限于内控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内容、以及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机制、业务运行应急预案等;(提供相关制度及承诺)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3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26年01月05日~2026年01月09日,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资料:

(1)供应商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1);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

(3)声明书(详见附件3)。

以上附件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仅提供身份证)②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③业绩要求④财务要求⑤信誉要求等资质要求的资料。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nxdgs2007@126.com,邮件发送后请主动电话确认。

4.提供资料完整符合要求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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