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厂外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 一、项目名称:大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厂外排水工程 |
| 二、项目编号:20200401020104330001001 |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
| 六、所属项目名称:大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 |
| 七、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二)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规划日处理垃圾能力为1200吨建设规模,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一条 600t/d 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一条 30t/d 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二期建设一条 600t/d 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一条 30t/d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本次招标为一期建设内容。 |
| 八、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与大城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界限暂按厂址红线内1m考虑。投标单位负责工程的手续、采购、施工、安装、试运、验收及移交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若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2.本标段的管道沟槽开挖、回填以及道路、草皮恢复;管道施工、管件、阀门的安装、焊接及各井室的砌筑、管道支架的制作与安装、既有管道拆除、运送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和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3.修补缺陷:承担缺陷责任期内修补缺陷的工作; 4.承包人需将发包人指定的专业分包(上述土建、安装工程中不包含部分)作为分包管理的一部分,在交叉施工,工作面交接, 承包方现场配合等方面做出统一安排,并将分包方的资料视作整个项目资料的一部分,统一组卷,并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认可的标准统一归档,并负责完善竣工图验收等工作。 |
| 九、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旺村镇田王文村 |
| 十、工期要求:满足大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度且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竣工。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二)其他资格要求:2.1基本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4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还需提供廉洁承诺书。 2.1.5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6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特殊条件: 2.2.1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2.2.3业绩要求:近三年(即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个5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给排水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证明需提供业绩关键页合同扫描件,关键页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 2.2.4其他要求:无。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
|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
|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8时0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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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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