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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财政局选择新增开设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存放银行公开招标公告
2026-01-06

金昌市财政局选择新增开设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存放银行公开招标公告

    金昌市财政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TYZB-2026-001

    项目名称:金昌市财政局选择新增开设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存放银行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新增开设1个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提供的证明材料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银行资信证明格式由银行自行拟定;

    3.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入账凭据或完税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或扫描件,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在金昌市设有分行级以上(含分行)经营机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总行或一级主管分行授权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个法人金融机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提交投标文件,若某一法人金融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分支机构为两家或以上的,其两家投标在评审时将被同时否决;

    8.根据《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允许开设一个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规定,已有金昌市本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商业银行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昌市分行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获得行政许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0.与甘肃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专网建立网络连接,能够完全实现电子化支付,提供甘肃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联调测试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自行提供能够满足以上功能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根据社保基金管理相关规定,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限于手续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2.近3年在财政资金支付业务中无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的情况,提供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自行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自行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4.提供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相关部门负责人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得将资金存放与相关负责人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

    1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网页版查询结果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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