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2026-01-07 13:58:26 【 字体:大中小 】
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华润怡宝肇庆工厂、宜兴工厂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ZBGG202601070004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华润怡宝肇庆工厂、宜兴工厂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肇庆工厂、宜兴工厂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J29001120251218HW0001
项目名称: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华润怡宝肇庆工厂、宜兴工厂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 宜兴工厂、肇庆工厂新增无菌前处理系统、超高温杀菌及储存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管路保温等前处理设备各1套,详见技术方案
交货期/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个月内到货,如有调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设备到厂后,中标厂家须配合招标人在90天内完成定位、安装、调试运行。
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技术方案文件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
2)提供投标人生产地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或备案回执,且批复地址与实际生产地点一致。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客户清单,含时间、客户名称、设备数量、关键设备型号等信息,要求饮料前处理设备(单个业绩需包含调配、萃取、溶糖、果糖系统设备)销售业绩合同数量不低于5个。提供的业绩中包含饮料前处理供料能力≥30T/h的业绩数量不少于3个并已经验收运行。
证明材料:
1.已验收的业绩,须同时提供验收证明材料(须提供第三方验收证明材料或客户验收资料,并提供该生产线生产的产品说明)。
2.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内容须体现包括并不限于合同采购方及销售方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字及盖章、处理能力描述部分、供货设备清单要求等内容;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
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2)投标人未被纳入华润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华润饮料及所属单位供应商禁用名单。
6、其他要求:1)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关联企业定义详见附件《华润怡宝供应商串通投标等行为认定与处理》)。
2)不得串通投标,串通投标等行为认定与处理详见附件《华润怡宝供应商串通投标等行为认定与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予认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 2026年01月12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华润集团守正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szecp.com.cn/)在线下载,不接受来人现场领取。
(三)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6-01-18 09:30
四、截标/开标时间、地点截标/开标时间:2026-01-28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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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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