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相机及附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0730-2611080010/01 )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速相机及附件(设备名称)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速相机及附件。
2.2 设备名称:高速相机及附件。
2.3 数量:1套。
2.4 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规格:最大分辨率≥1080×800、满画幅最大帧速≥36000Hz、最大感光度≥400000。更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
2.6 交货地点:四川绵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控股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自拟)。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直接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体现参保人员姓名及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投标人同委托代理人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全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附注)。注:a)对于不便于提供的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证书,及经内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非盈利事业单位,例如高校,需提供事业单位证书,及经内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收入支出表);b)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规定年限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c)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未列入信用中国(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制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为中国关境内制造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 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6年1月7日招标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26年1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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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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