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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进口大豆粮食配送代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1-08

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进口大豆粮食配送代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51371)

一、招标条件

本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进口大豆粮食配送代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5137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进口大豆粮食配送代理项目。

2.2招标范围:为九三集团长春大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进口大豆的粮食配送相关服务,与北良港、大窑湾港对接完成我司大豆请车、装车回运等配送服务,包括船只到港、卸船等相关信息和相关服务的支持,以及铁路最新政策的推送等,详见第五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大窑湾及北良港-兴隆山站。

2.5最高限价:1.9元/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提供2项2022年至今的铁路配送类似业绩,合同约定配送粮食数量不得低于100万吨/年,需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和合同对应的发票。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与企业注册年限相符的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此项不做要求。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1月8日16时00分00秒至2026年1月1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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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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