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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商洛)电商物流中心外电引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01-09

【中国邮政(商洛)电商物流中心外电引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01-09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商洛)电商物流中心外电引入项目(第二次)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商洛市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商洛)电商物流中心外电引入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码:SY2025-151/ZDZB20251217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预算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预算金额为110.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商洛)电商物流中心外电引入项目(第二次)。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项目主要涉及中国邮政(商洛)电商物流中心施工临时用电接入工程,本工程由126城市13线#01杆T接,1250kVA箱式变电站1台,新建10kV架空线路采用JKLYJ-10k绝缘铝绞线,线路长度10米,新立+230x杆1基。在新立#01+1杆上接入跌落式避雷器1组,开关1组,一二次融合智能断路器1台,高量装置1套。新立#01+1杆及柱上设备。其中需破除混凝土道路并恢复28米A、B、C处分别新建电缆转角井1座。图纸报审、工程施工及设备调试、报建、验收、通电所需的全部供电手续等,直至高压线路接入工程通电完成。完成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商洛)电商物流中心外电引入工程施工图涉和清单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办理一切与之相关的供电局部门的验收及备案手续(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全部相关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中国邮政(商洛)电商物流中心外电接入工程施工图纸的深化设计(架空线路施工图、接地点位预留图等的绘制和出图并负责协调取得当地供电部门的审核批准)。

(2)协助业主收集相关资料向当地电力主管部门报送本工程的正式用电方案,并跟踪落实审批意见。

(3)完成中国邮政(商洛)电商物流中心外电引入施工,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的所有手续(包括设备容量申请)。高低设备的供应与安装、电气母排、电缆的供货与安装、电缆连接(必须通过供电局验收)工作、从项目周边环网柜至发包人10KV变配电室的电缆敷设与搭接、确保通过电力主管部门的验收、其余清单项目以及高低压配电工程中相关的防火封堵、用电管理制度上墙、交付使用时配备高低压操作工具。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

本招标项目设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A+B: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B.承装五级(含五级)、承修五级(含五级)及承试五级(含五级)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该项目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4年12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供应商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陕西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多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情况,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邮箱等,如出现以上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如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1.投标人不得出现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终端设备投标,如发现投标终端设备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情形,予以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9日17时00分到2026年0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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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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