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海口邮电大厦和儋州新村邮政铺面出租项目(二次招租公告)
2026-01-09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委托,就海口邮电大厦和儋州新村邮政铺面出租项目(二次)房屋土地出租项目对外出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前来参加投标报价。

一、招租内容

序号

招租内容

海口市邮电大厦主楼2-11层房屋

儋州市分公司新村邮政支局综合楼一楼2号铺面

1

出租地址

海口市南宝路22号邮电大厦

海南省儋州市新村邮政支局综合楼一楼2号铺面

2

出租面积

5848.86㎡

122㎡

3

最低租金

出租底价38.00元/月/㎡,月租金底价222,256.68元

95.48元/月/㎡,月租金底价11648.56元

4

出租期限

2年

3年

5

租金递增

以招租报价为起点,租期2年,租期内无递增,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以招租报价为起点,租期3年,次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

租赁用途

商业经营、办公,该房产不得用于具有明火特质的行业,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行为。如有其它要求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限定商业经营、服务、零售行业。如有其它要求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行业。

7

付款方式

押金为1个月租金(按合同最后一年租金标准支付1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

押金为3个月租金(按最后一年租金标准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


 

二、标包划分情况

包号名称

包预计总预算(万元)

分包内容

包1

533.416032

邮电大厦

包2

43.205441

儋州新村铺面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报价文件。

(2)中标原则:各标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3)供应商报价如低于最低限价(月租金底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应标可不提供此项)。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应标可不提供此项)。

4.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海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自然人应标可不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自然人应标可不提供此项)。

7.意向承租方需承诺不得相互串通围标、串标。一经发现,将取消竞租资格,并扣除其全部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1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可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包2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转让、全部转租给他人经营。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四、招租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26年01月09日至 2026 年01月14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