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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09


[电子标]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宣传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92-2520Z205919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宣传品(广告伞、广告笔、环保袋、文件袋、纸杯、护腕、护膝、自封袋、一次性手套、背心塑料袋)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萧岗大马路52号。

交货期:中标人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在两个月内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交货期限、交货数量及包装、售后服务等要求提供相应货品及服务,并依约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7万元。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或查询结果为准)。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控股股东或最大股东为同一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的不同投标人;

注:以评审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网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我公司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和参与开标活动。

3.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9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1月16日17时00分期间。

3.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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