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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2025年至2027年基站风光配套专业招标公告
2026-01-13
项目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2025年至2027年基站风光配套专业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MCGHD2025102000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保证2025年到2027年普遍服务项目实施,5G定制网等项目快速交付,因部分新建站区域无市电,故进行本项目采购。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为阿拉善电信采购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_1WP 258000个,一体化控制器室内/室外机柜18个,太阳能控制器模块(-48V/50A)120个。

1.2.2采购估算:含税271.2万元。

1.2.3服务期限:框架协议有效期,至以下任一条款到达时终止:

1.2.3.1乙方供货数量或份额已达合同中规定的最大数量或份额(预估数量×投标人报价);

1.2.3.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自框架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到2年);

1.2.3.3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确定1个中标人。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4 投标人须提供1份2022年10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签订的120万元(不含税)及以上的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类或太阳能电池组件安装类的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合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响应。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的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针对本项目的核心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如为代理商响应需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2.1.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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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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