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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焦作分行押运、解款、守库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1-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原银行焦作分行押运、解款、守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焦作分行押运、解款、守库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AHZB-2025-12-08-446

2.3招标范围:中原银行焦作分行押运、解款、守库服务项目,确保资金及重要凭证、贵金属的安全,本次选择1家单位承接本次服务。

2.4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为独立法人投标,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为分支机构投标,应提供营业执照、经总部授权开展业务的授权书及在本地运营武装守押业务的资质(公安局的备案表))。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网页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后)。

3.4.2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的查询详细页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1日以来,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以上(第3.4项)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截图模糊或有瑕疵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4.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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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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