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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设计单位征集公告
2026-01-13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

十四五项目拟邀设计单位征集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请设计单位征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设计单位征集

项目编号:2640STC400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旭、刘思琪、李炳勋、陈俊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6520

项目联系邮箱:baixu@sstc20.com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百泉庄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君德,010-897467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0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征集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设计单位征集,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落实,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_,项目编号:2640STC40091。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征集投标人。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征集申请人)参加征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投资总额:约 1.75亿元。

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2.征集范围: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十四五项目拟邀设计单位征集,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以及设计审查、规划许可的报批、3d建模和招标阶段相关的设计调整、配合等所有涉及项目设计的服务工作。

(三)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拟邀请设计单位应具备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并具有与本次征集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承诺;(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时间: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审查阶段的实际查询时间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4、设计资质: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

5、业绩条件: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单项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或单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的通用仓库或仓储库房(包含厂房)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6、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有上述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并承诺将全程解决本项目设计过程中的问题(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财务: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3、2024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

9、纳税及社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拟承担涉密工程设计编制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1、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备注:(1)征集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为有效材料。如征集申请人名称发生变更,导致提交的证明材料主体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2)征集人拒绝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参与征集,一经发现,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3)征集人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收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后续招标工作,且征集人根据征集情况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征集考察审核,对未进行后续招标邀请的供应商,征集人有权不予解释。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0日,每日9时至17时。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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