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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宣传电子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宣传电子屏采购项目,已由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公司综合楼及生产厂区部分地段规划布设宣传电子屏。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宣传电子屏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调试、相关技术服务、培训、售后等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6个月

2.4质保期:3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或代理商;

3.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关键设备(LED显示屏、视频处理器、播控处理器、审核服务器)的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5近三年(2022年12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同类型业绩;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4日18时00分至2026年1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登录平台(http://)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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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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