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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14
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2招标代理编号: 04-13-04A-2026-D-F-E01192 

2.3招标内容:学校各部门、二级院部组织集体活动、公务活动等租用社会车辆汽车租赁服务;

2.4项目服务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项目规模:无固定总预算,费用根据实际租赁情况,按月按实结算;

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次招标采用“N+2”原则,即有效投标人为3家,则入围单位为1家;有效投标人为4家,则入围单位为2家,以此类推,入围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

2.7合同期限:3年,采用一年一签的合作方式;  

2.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租赁、道路客运、驾驶服务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等相关规定。

(2)投标人为道路运输企业的,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省内包车客运、省内旅游客运)。

3.3 目前在招标人服务库的第三方车辆租赁服务投标人和近三年服务过学校的第三方车辆租赁服务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

3.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3.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8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网上及线下两种方式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11417点至2026122日17点(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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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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