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恒泰3万KW光伏电站不动产权证办理外委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玉田县恒泰3万KW光伏电站不动产权证办理外委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9-09-04A-2026-D-E01060),招标人为玉田县恒泰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玉田县恒泰3万KW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玉田县唐自头镇大山王庄村,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战略及河北省、唐山市能源产业规划要求。
2.2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涉及的土地转用征收报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转用征收的请示、关于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土地征收的说明、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权属面积汇总表、“三调”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前推上报汇总表、勘测定界拐点坐标成果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违法用地行为责任追究相关文书、纳入相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资料、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应矢量数据、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核认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表、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污染地块查询报告、编制详细规划、不动产权证办理等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1名中标人。
2.5服务期限:直至取得建设用地批复、不动产权证为止。不超过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服务)。
为保障本次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项目服务团队应具备以下能力: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土地规划、测绘、地质、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专业),近6年内担任过至少2项能源项目土地手续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2)核心技术团队至少配备2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土地登记代理人或规划师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未对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7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近六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勘测定界或测绘服务合同至少2个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主要工作内容关键页等)
(2)近六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2项大中型能源项目(含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储能等)土地组卷报批或房产证办理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主要工作内容关键页等);
(3)报价人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其他证明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投标人中标后不可分包或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1 月15 日17时00分至2026年1 月 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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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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