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淮北分行新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淮北分行新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招标代理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淮北分行新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TC269R005
2.2招标内容:淮北分行本部营业用房拟搬迁新址,新址位于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256号兰墅颐景(西区)4幢,建筑面积2460.78㎡。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承担淮北分行本部营业用房新址装饰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各项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最高限价:3625610.92元(含增值税),3326248.55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暂列金17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2.4工程地点: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256号兰墅颐景(西区)4幢。
2.5工期:8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承诺函,项目经理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自2025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注:如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其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提供。如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则按各省建造师管理规定提供有效的证书资料。)
3.4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023年1月1日至今均无被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项目所在地及其所属县市省级及以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被限制有效期内的),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不是交银集团的在职员工、在职员工的父母、在职员工的配偶或在职员工配偶的父母所办的企业。(所办的企业范围主要包括:1.注册或参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投资或参股非上市公司、企业;3.在国(境)外注册或参股公司;4.担任私营企业法人代表、高级职务;5.在外商投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6.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提供承诺函)
3.9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提供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6年01月15日16时00分至2026年01月22日17时00分。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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